城镇户口子女能够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吗?

农村村民原则上一家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宅基地上的权利分为所有权和使用权,所有权是集体的,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。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,当宅基地上的房屋存在继承时,根据“地随房走”的原则,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,但并不等同于继承房屋的同时理所当然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。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,可以办理确权登记,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附记栏标注“该权利人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”。

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存在了,宅基地使用权也将随之消失,由于宅基地及其使用权资格不能通过继承方式取得,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应将宅基地交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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